
两违法建筑被拆除
本报讯 经过私自改动审批手续,两栋临时展销楼被改建成店面用于出租。昨日,福州市城管部门、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部门以及晋安区政府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强制拆除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化工路上的这两栋违法建筑,拆除面积2000多平方米。
被拆除的违建物原是临时展销楼,每栋建筑高两层,经改建后共有店面30多间。其中几间店面正在装修,有的店面门口还堆放着装修建材。
据市城乡规划局一负责人介绍,这两栋违法建筑系福州一家公司所有。去年4月,该公司以生产及安置下岗工人需要为由,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在其用地红线内建设一栋两层的临时展销楼。2007年12月,在得到消防、施工图审机构审查同意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今年7月,经有关部门现场核实,该项目现状立面设计与规划审批不符,且投资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将规划的临时展销楼改成店面出租,以牟取暴利。
7月18日,市城乡规划局发函该公司,要求沿街立面按规划局审定的立面效果图在15日内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可直到8月7日,市城乡规划局现场核实时发现,该项目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
8月8日,城乡规划局通知建设单位7日内自行拆除该临时建筑,可11天过去了,该建筑依然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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