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纸上签约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如今开发商再也捂不住房源了
核心提示
以往,个别开发企业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做文章,肆意添加不平等条款,甚至私下签订合同,今后这些违规现象将被完全监管并予以抑制。
4月16日,福州市第一份购房电子签约合同产生在福建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这是福州市从4月15日起正式实行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以来签的第一份购房电子合同。据介绍,自4月15日起,福州市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和电子合同,销售和合同备案实现了同步进行,购房者的权益今后将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证。
【政策速递】
电子合同24小时自动生效
据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预售许可网上申报必须与网上签约同时进行。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分为可改信息和经审批信息,可通过办理预售许可证采集。此外,采用多级账号管理的方式,一个项目一个账号,在新放预售许可之前就办理入网账号。除采用账号管理外,另采用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属于企业级,报备员有一个专有账号,且仅能属于一个企业。
电子合同签约后在24小时后自动生效,生效后的撤销必须在10天之内由双方到交易中心当场申请,有别于预售合同的撤销。今年4月15日新发的预售许可证、新签约的合同按此实施,之前发的预售许可证经改造后实施。公布的可售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无正当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开发商与购房人约为签约决策期不得超过10天。一旦合同文本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以电脑信息为准,在购房须知中备注。超过7天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未预定。
经济适用房签订认购书的,须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按照规定,通过管理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手续。
【记者调查】
网上房源信息仍滞后
据了解,去年5月17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商以楼盘表形式及时如实公布每套商品房面积、售价及已售或未售的销售状态,建立全省透明楼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网上房源信息滞后的现象依然相当的普遍。
昨日,记者打开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点击位于晋安区五四北、仓山金山新区以及乌龙江附近的三个楼盘。从网上看,三楼盘分别有可售房源56套、112套和29套。然而,记者走访了售楼部后,得知房源并没有这么多。在五四北,当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部了解房源时,被告知一期的房子已销售完毕,如果要买房子只能等二期,至于网上还标出的可售房源是他们还没有去备案的原因。
随后记者在金山新区和乌龙江附近的两个楼盘也了解到了类似的情况,他们实际可售的楼盘要比网上公示的数量少得多。
“网络上公布的可预售套数,仅以开发商提交的合同为准。只有当开发商把购房合同进行备案后,网络上的销售数据才会发生相应改变,不然,就算购房者下了定金,甚至已经签了合同,只要没备案,也一样无法在网络上得以体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们每天都刷新一次数据,尽管如此,与楼盘的实际销售情况还是会存在一定差距。当时建立信息系统的设想是开发商与客户签合同的当天和第二天上网备案,然而,一些开发商并没有按要求这样做,结果导致楼盘信息的部分失真。”
【市场反应】
楼市“透明”为期不远
“如果说以前的政策还有一定的空子可钻,那么现在推行电子合同后,开发商的房源信息就不可能做假了,这对规范整个市场是有好处的。特别是在目前福州房市过度火热的情况下,市场的稳定相当重要。”开发商郑先生认为,电子合同政策的推行,将解决目前楼市透明建设中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及时申报。以前开发商把房子卖了之后,放在手上并不急于报备,因此市场上房源的信息很难能透明,往往滞后和失真。二是解决了合同的公平问题。现在卖房合同都要从网上下载,开发商的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就难以加在合同上。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的是制式合同,但是制式合同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监控难。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有关人士说,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并没有即时到交易登记中心进行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交易中心就没有办法即时了解房子是否已经销售,导致了商品房销售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
“实施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和电子合同工作后,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需要直接从网络上下载。只要开发商一下载合同,也就完成了该合同的销售备案,交易登记中心马上就可以获知商品房销售的信息。并且防止出现虚假房源的信息,避免购房者上当。”该人士告诉记者。
据介绍,今年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还将同时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和实名制购房审查工作,加大对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无证销售、超越许可范围销售商品房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查处投诉集中、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合同欺诈、面积短斤缺两、虚假广告、未发中介等问题。
正在载入相关文章,这个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